
1.匿名举报
匿名举报是指没有提供举报人真实身份信息的举报行为。这类举报在很多情况下可能不会被受理,因为缺乏真实身份信息会使得举报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受理部门往往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举报信息,而没有真实身份信息的举报难以跟进,难以确定举报人的动机和可靠性,从而难以采取有效的行动。
2.涉嫌恶意诽谤的举报
涉嫌恶意诽谤的举报是指举报内容存在恶意夸大、捏造、散布不实信息的情况。这种类型的举报不受理的原因在于其可能对被举报对象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且无助于解决问题或保护社会利益。在审核举报时,受理部门会对举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因恶意诽谤导致误判和不良后果。
3.超出受理范围的举报
受理部门通常仅受理特定范围内的举报,如行政违法、违纪违法行为等。一些与受理范围无关的举报,如个人恩怨纠纷、道德品行评价等,超出了受理机构的职能范围,因此可能不会得到受理。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举报人选择合适的途径解决问题,以避免耽误时间和资源。
4.责任不清的举报
有些举报涉及多方责任,责任主体不清晰或责任认定困难,受理部门难以确切判断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理机构可能会要求举报人提供更多证据或信息以便进行核实,或者建议举报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责任不清的举报如果无法明确相关责任方,可能会面临不受理的情况。
5.重复举报
重复举报是指同一问题或同一内容多次被不同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在受理部门已经对某一问题展开过调查并作出了结论的情况下,重复举报并不会增加事实的证实力,反而可能会浪费受理机构的时间和资源。因此,受理机构通常会要求举报人避免重复举报,避免影响正常的举报处理流程。